1、报名方式和时间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广西考区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我区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按照司法部审定的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考区设置
2013年我区国家司法考试共设12个考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贵港、玉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10个市单独设置考区;梧州市与贺州市合并设置梧州考区;钦州市与防城港市合并设置钦州考区。
在合并考区报名的考生,具体报名事项由各市在报名公告中规定。
3、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凡在我区各考区报名的人员,报名地点应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并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做好各项报名材料准备工作,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写报名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对信息加以确认,作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
(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信息填写确认后,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底)电子证件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不得进行PS处理。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4)网上支付考试费
我区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费为240元/人。
报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使用可以网上支付的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费,我区不接受现场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24时。
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成功才能完成报名。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试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可在8月1-15日(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到报名所在地司法局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凭证领取。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区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凡在我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详情查看广西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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