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8年贵州省考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8年贵州省考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人员的《法律职业证书》将于近期发放。为方便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到就近的区域领证,今年贵州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在贵州省内设10个发证点分别进行发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2009年3月25日至4月初向申领人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发证地点:
1.贵阳市司法局; 电话:0851-7988058
2.六盘水市司法; 电话:0858-8267671
3.遵义市司法局; 电话:0852-8223522
4.安顺市司法局; 电话:0853-3223187
5.黔东南州司法局; 电话:0855-8228099
6.黔南州司法局; 电话:0854-7105090
7.黔西南州司法局; 电话:0859-3813618
8.毕节地区司法局; 电话:0857-8223966
9.铜仁地区司法局; 电话:0856-5221005
10.贵州省司法厅教育考试处(负责发放2008年在外省参加考试,在贵州省司法厅教育考试处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各市(州、地)具体发证时间和详细地点由各市(州、地)司法局另行通知,请有关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关注。
四、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发证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接受委托代领证书行为。
五、户籍在贵州省遵义市辖区内,2008年在外省参加考试,考试分数线符合享受放宽条件并在贵州省司法厅教育考试处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遵义市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六、除遵义市外,其他市(州、地)2008年在外省参加考试,考试分数线符合享受放宽条件并在贵州省司法厅教育考试处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贵州省司法厅教育考试处领取。
贵州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