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考试有关事项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在本市报名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必须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若干规定》和《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若干规定》,必须在司法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地点应选择“海南省海口市”或“海南省三亚市”。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流程,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获取方式、授予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方式等事项,与内地其他报名人员相同,以海南省司法厅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为准。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海南司法行政网、海南日报上发布。
2、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政策事项,可向海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电话咨询:
海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0898-65919093
海口市司法局:0898-6872204 668714991(传真)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19室。
三亚市司法局:0898-88276791 88278150(传真)
地址:三亚市新风街42号司法局办公楼五楼504室、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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