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时,必须提交与报名承诺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条件报名,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合格可以申领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应当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其他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海南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海南司法行政网等网站发布。报名人员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市司法局咨询电话,询问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政策。
海口市司法局:0898-68722046 68714991(传真)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二层2019室;
三亚市司法局:0898-88276791 88278150(传真)
地址:三亚市新风街42号司法局办公楼五楼504室、505室。
(五)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北京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
(六)涉及网上支付司法考试费问题,可拨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88。
海南省司法厅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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