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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对异地报名的条件限制 首次在港澳设考区考场

来源:233网校 2005年5月25日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第三个周六、周日即9月17、1 8两天举行。司法部今日就此发出公告。
  据司法部司法考试司介绍,今年考试报名时间仍为6月和7月,6月1日至20日网上预报名,7月1日进行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考试报名条件、考试内容、科目、试卷结构等均不作变化。司法部目前已出版《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考生可依据大纲复习备考。
  另外,今年司法考试考虑到目前部分考生不在户籍所在地处于流动状态的情况,取消了对异地报名的条件限制,允许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方便的地方报名参考,且不需出具“暂住证”。
  今年司法考试另外一个变化是,考试评卷结束后,立即公布成绩。改变了以往评卷结束近两个月才公布成绩的作法。在成绩公布后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内,进行数据的详细分析,研究录取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工作,其间完成分数核查工作。之后,再行公布合格分数线和准确的考试数据信息。司法考试司负责人表示,这样不仅有利于增进考试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对外公布数据的准确性,也可使考试工作的时间安排更为紧凑。
  据悉,今年也是司法考试首次在香港、澳门设置考区、考场,司法部出台的港澳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从2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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