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于11月10日公布了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现就我省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发布和分数核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省司法厅已将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下发给各地,请考生同报名地所在地司法局联系领取《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湖北国家司法考试网的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考生可以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号码进行成绩查询。网上查询成绩同各地司法局发放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不符的,以成绩通知单为准。。
三、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局申请分数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的考区、考点和考场,并附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四、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分数线将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另行公布,有关《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事宜亦另行通知。
湖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