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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08年6月16日

  二、考试
  (一) 考试时间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为2008年9月20日、21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二、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藏文和朝鲜文等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三)考试纪律来源:考
  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为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司法部将在9月22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5日上午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5日至30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司法部将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1、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2、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毕业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并出版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根据司法部的要求,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其他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根据《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自2008年起,台湾地区居民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上述具体事项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现役军人在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试的,仍按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湖北省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咨询热线:027—87238565,举报电话:027—87893331,有关考试信息可登录湖北国家司法考试网(http://link.233.com/12721)查询。
  附件:
  湖北省各地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
  武汉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27-82613412 027-82615170 027-82612315
  黄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4-6304174
  十堰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9-8692342
  荆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6-8527546
  宜昌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7-6758077
  襄樊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0-3542969
  鄂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1-3382610
  荆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24-6036986
  黄冈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3-8611117
  孝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2-2834050
  咸宁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5-8256642
  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22-3596165
  恩施州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8-8225301
  仙桃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28-3222320
  潜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28-6231164-8538
  天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28-5227853
  神农架林区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0719-333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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