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湖北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现就全州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户籍在放宽地区的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5)品行良好。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5日。报名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周六、周日不报名)。已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州司法局司法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三、有关司法考试详情请登录湖北国家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721/)查询。
联系电话:0718-8225301 联系人:王安
恩施州司法局司法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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