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地点
(一)发放时间:2009年3月30日―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特别提醒:由于南京考区领证人员较多,为避免拥挤,我们将按准考证号分时段发放,具体为:
3月30日受理准考证号为:0832010100007至0832010101084;
3月31日受理准考证号为:0832010101089至0832010102092;
4月1日受理准考证号为: 0832010102097至0832010103094;
4月2日受理准考证号为: 0832010103095至0832010104257;
4月3日受理准考证号为: 0832010104258至0832010105279.
(二)发放地点:南京市成贤街118号5号门2楼(南京市司法
考试办公室)。
二、提交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副证)、学历证书原件收条(尚未领取学历证书原件的)。
三、注意事项
必须按上述分段时间,由本人前来领取,不得代领。
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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