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一)报名方式
我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凡在我省各考区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2086)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凡在我省各考区报名的人员,报名地点应选择“江西省××市”,并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2寸(46 mm×32mm)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 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上传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应注意妥善保管。
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及时进行更换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4.网上支付考试费。
按照省发改委的批复精神,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费为每人每次280元。今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网上交费,只有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按照指南和提示信息方式(支付宝、网银等)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需领取考试费发票的考生,于2013年7月25日-8月5日(双休除外)到报名地设区市司法局领取。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考试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5.网上自行下载准考证。
我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凡在我省各考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
6.不具有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设区市司法局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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