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山东省17个市级司法局均设立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济南市为7月1日至20日,其他16市为7月5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此时间内到报名地市司法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网上预报名的人员仍需在现场确认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材料:
1、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在报名点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打印2份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本人到确认点现场采集照片。
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及2份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
6、交纳报名费200元。
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