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我市司法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户籍在重庆市城口、巫山、巫溪、奉节、云阳、开县、万州、秀山、黔江、酉阳、彭水、石柱、武隆、丰都、忠县 、南川、涪陵、潼南等18个区县(市)的人员,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 legalinfo.gov.cn) 进行网上预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网上预报名时,须将本人现场确认时间约定在此时间内,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