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通知,本市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10日公布。为方便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于11月10日16:00起,通过声讯电话16002548查询本人成绩,也可于11月13日00:00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www.sk.justice.gov.cn查询本人成绩。同时,我办还通过邮件形式将应试人员成绩、核查考分相关要求邮寄给所有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至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17:30携带本人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及分数核查申请书向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吴兴路225号2308室)提出核查分数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核查后的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我办不再受理。
待司法部确定合格分数线后,我办将及时在www.sk.justice.gov.cn网站上公布考试合格者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要求。
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