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有关事宜如下:
(一)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凡在上海考区报名人员应当于6月16日至7月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按照网上报名流程、步骤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地点应选择“上海市”,并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完成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等报名事项。
凡在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内未网上报名的,不予补报名。上海考区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二)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需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地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向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办理。
(四)报名人员需牢记网上报名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和修改、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五)报名人员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报名地点应选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或吉林省办理报名手续。详情查看上海市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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