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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3年6月7日

  三、考试地点

  (一)选择在大陆考区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场参加考试。

  (二)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在香港、澳门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准备

  选择在大陆考区考试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香港、澳门考区报名人员经复审合格,由考试承办机构发放准考证。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用书,可以在书店购买,也可以网上订购(www.lawpress.com.cn)。

  五、学历学位认证办法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大陆办理认证需要20个工作日。办理方法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link.233.com/2695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link.233.com/2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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