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西藏考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不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西藏自治区设汉文、藏文试卷考点、考场。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名。
(三)报名流程
凡在西藏自治区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报名流程和重要提示等内容,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以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信息填报、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电子照片,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一楼东侧司法考试办公室及各地司法处,由工作人员现场协助办理),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以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2寸(46mm×32mm)、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重新上传照片。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在报名期限内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而致不能完成报名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报名人员应妥善保管报名时的电子照片,用于资格申请和制作证书。
4、现场缴费。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在缴费预约时间前往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交纳考试费。依据[藏发改办]108号规定,每名考生考试费为240元。
5、网上下载准考证。
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试费的,准予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人员于9月1日至9月13日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详情查看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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