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决定:
一、报名时间:考生必须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25443)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20日。现场确认时间:杭州为7月6日至20日,其他地市为7月11日至20日,考生须按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数码摄像,无需提供照片。
二、报名地点:各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
三、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每人200元,缴费方式仍由考生先到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缴费时间为6月1日至7月20日。届时,考生凭工商银行出具的交款单在约定的报名确认时间内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异地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必再提供暂住证和工作、学习单位证明。
五、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港澳人员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报名。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详细事项,请阅读2005年5月25日《法制日报》或登录中国普法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