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11月18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30分。现就杭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到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杭州市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杭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报考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2张贴于《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上,1张用于办证,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准考证号和姓名。
二、2005年杭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受理时间为:12月12日至16日(周一至周五),19日至23日(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受理地点:杭州市延安路484号2号楼9层906室,联系电话:85174276。
三、其他事宜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须本人前来办理手续,他人不得代办。
2、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成绩单请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空白表格可在钱塘法治网(http://link.233.com/26937)或杭州司法行政网(http://link.233.com/22901)下载。
4、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我局将在杭州司法行政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