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确认报名并领取准考证主证。我市报考人员必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2086),按照报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在线支付报名费,在线支付成功后生成网报号,网报号是报考人员报名成功的唯一标志,是进行现场确认、修改信息、打印表单等的凭证。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网报号和密码。报考人员在预约的时间内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经初审合格领取准考证主证(主证上有考生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和重要提示等信息),并于8月25日—9月20日之间到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多余部分须裁掉。副证上有考生的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座位号等信息),报考人员只有齐备了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确认报名现场进行数码摄像,无需提供照片。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时间:6月1日—25日;现场确认、发放准考证主证时间:7月1日—20日,每日9︰00到17︰00.
3、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杭州市体育场路210号杭州体育馆南门。
二、交费方式
1、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6]162号文件精神,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每人260元。
2、交费卡有关事项:
2009年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模式。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我省网上缴费系统为报考人员提供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卡和支付宝帐户的网上支付服务。报考人员须事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可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
三、现场确认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的须正反面复印。
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可以持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打印版)及复印件(二份),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异地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在杭州工作、学习的证明。
5、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每份证明和证件应单独复印,不同证件不能同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其他事项
1、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查阅5月26日的《法制日报》或司法部网站。
杭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咨询电话0571-12348,85171154,85174276(星期一——星期五),从即日起接受咨询。报考人员也可登录杭州司法行政网(http://link.233.com/22901)进行了解、查询。
2、在浙江省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到我市报名点报名,报名条件和办法按照司法部公告的规定执行。并提交在浙江省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证明。
杭州市司法局
2009年5月28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