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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来源:233网校 2009年5月30日

  一、支付前的准备
  (一)网银支付
  1.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支付银行卡选用范围: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招行,深发,广发,浦发,光大,中信,兴业,民生,杭州等银行的借记卡和信用卡。
  2.报考人员所持的银行卡应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银行卡的单笔最低支付额度不低于260元。银行卡里的金额最好大于报名费(一般应多出10元以上)。
  银行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请参照下面链接内容:
  http://link.233.com/22675/support/help_detail.htm?help_id=1394&src=yy_help_wz22
  (二)支付宝账户支付
  3.请登陆https://link.233.com/10820/user/user_register.htm,注册一个支付宝账户。注册完成后,请根据提示,登录注册成支付宝账户的邮箱进行激活支付宝账户,完成支付准备。
  如已有支付宝账户,直接按报名流程进行支付即可。
  4.无论选用网银支付还是支付宝账户支付,在进入支付宝系统支付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时,请务必如实填写你的邮箱地址或者手机号码,系统将把你进行网上支付的相关信息(如订单号等)发送到你的邮箱或支付宝账户里,确认你已经支付成功。
  5.在网上报名期间,遇有网上支付方面的疑问,可拨打服务热线0571-88156688-8进行咨询。
  二、网上支付
  1.按照正常的操作流程,考生在基本信息填写完提交后,就进入网上交费页面,选择所提供的任一家银行或支付宝账户进行网上支付,确认并核对页面所示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点击此处在线支付”,选择银行后输入卡号和支付密码(或支付宝卡号、密码),系统提示支付成功,生成网报号,网报号是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成功的标记,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网报号、密码和交易订单号。报考人员凭网报号按预约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网报号和交易订单号获取方式:1)在支付成功后,显示在支付成功页面;2)登录考生信息管理平台,查看缴费成功记录;3)交易订单号还可以登录网上支付时填写的邮箱里或支付宝账户内查询。
  2.如果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成功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进行在线支付或者支付没有成功,考生再次报名或者交费时,报考人员只须点击 “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页面菜单栏中的“考生信息管理”,进入后选择输入“证件号和密码”登录到信息管理系统里,重新选择网上支付,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3.如果交费成功却没有获取网报号,报考人员也可点击“考生信息管理”里,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进入系统,即可查询到网报号。
  4.按照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只有填报基本信息、进行网上交费成功后取得网报号才表明网上报名成功。仅仅填了基本信息而没有进行网上交费,则网上报名不成功。
  5.在发现卡内或账户内的钱已经扣除,经登录系统查询仍未取得网报号的报考人员先暂停网上缴费,应及时与各市或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确认是否成功,尽量避免重复缴费。
  6.请报考人员在支付过程中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和使用说明,也可到到浙江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zjsft.gov.cn)09年司法考试公告页面下面上查看报名流程演示录像。
  6.网上缴费过程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请使用IE浏览器,不要使用腾讯或其它浏览器,以免因系统不兼容导致无法正常支付。并点击IE浏览器菜单栏里“工具”选项,选择“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2)按系统提示选择与自己的银行卡相对应的银行和相应卡种,或者直接选用支付宝账户进行支付。
  3)支付时如果进行到某一步骤出现异常,刷新不起作用,不要按IE浏览器“返回”键;而应重新点击“网上交费”按钮,否则系统会一直报错。
  4)如果重复支付几次提示的错误一样,可能由于IE缓存造成,可以在IE的工具菜单中选择“Internet选项”,点击 “删除cookies” 和 “删除文件”的按钮后再重新支付。
  5)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系统速度慢,请考生能够做到冷静,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如果页面无法显示,可尝试刷新。
  6)本次网上报名时间比较长,请报考人员尽量错开报考高峰期。
  7)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保护好银行卡号和密码、支付宝账户和密码,注意卡内、账户内资金安全。
  8)报考人员在支付宝系统支付时,务必输入准确的e-mail或手机号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三、网上支付后
  1.如果向考试机构查询支付结果,一定要提供网报号或订单号,否则将无法查询。
  2.如果系统没有提示支付失败或成功,考生通过登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ATM机、柜台等各种方式查询账户内余额,如果报考费已经支出,就不必着急了。只要记住网报号,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就行了。如果发现支付未成功,则需要重新支付。如果发现卡内账户内已经支付掉报考费,经自己登录考生信息管理系统仍没有查到网报号的,请与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或者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技术支持电话联系。
  四、关于退费
  1.退费原则
  报考人员须事先查看司法部网站的公告,确定自己是否符合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交纳报名费后,因报考人员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报名费。
  因网络技术原因或操作原因,造成同一考生重复交费的,报考人员本人应及时向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核对,并确认一个报名成功的网报号,其他重复支付的报名费,省司考办会集中办理退费手续。
  2.退费方式
  符合退款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向各市司考办申请退费,退费时必须提供网报号和交易订单号(交易订单号是以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日期为前缀的一串数字)。所退费用会退还至报考人员的在网上报名时所用的银行卡或支付宝账户内。报考人员最迟于现场确认报名结束之日起5日内申请,省司考办将在7月底前办结退费工作。
  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7056493
  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技术热线:010-63734749-820\821

浙江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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