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需要将本市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出至外省的,向档案迁入地司法考试部门提交申请。
⑵经迁入地司法考试部门审核同意,向北京市发出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档函,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收到调档公函即按照档案迁移程序迁出档案。
⑶档案迁出后,年度备案和职业变更备案等备案程序按新存档地规定办理。
相关资料: 北京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程序
更多资料: 2013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问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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