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律执业、户籍迁移等原因需将外省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入本市的,须向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进入档案迁移程序。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登陆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选择进入"资格档案迁入申请",填写迁入申请表,申请表提交成功后,获取申请单号。请妥善保管申请单号,无申请单号不能通过审核
2、将申请单号及相关书面材料递交到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等待审核。须提交的书面材料按事由分为以下几类:
⑴因在京执业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从外省调入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
①网上申请单号;
②档案迁移的书面申请;
③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须通过当年年度备案)、复印件(A4,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
⑵因在京律师实习,需从外省调入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
①网上申请单号;
②本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
③本市律师实习证原件(实习期须满10个月)、A4复印件;
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须通过当年年度备案)、复印件(A4,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
⑶外省律师进京执业,需调入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
①网上申请单号;
②本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函;
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A4复印件(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
④律师档案进京证明(律师档案已进京的,提交本市律师管理平台发布的律师档案到京公告打印件;律师档案未进京的,提交本市律师管理部门开具的律师档案调档函原件及A4复印件)。
⑷因户籍迁移进京,需从外省调入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
①网上申请单号;
②档案迁移的书面申请;
③本市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④本市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须通过当年年度备案)、复印件(A4,照片页、备案页各一张)。
相关资料: 北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程序/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迁出程序
更多资料: 2013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问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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