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17条及相关规定,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办理年度备案。
2、本市法律职业资格年度备案在网上办理,登陆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选择进入“年度备案”,填报备案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3、需要加盖法律职业资格年度备案章的,在网上填报后,持资格证书副本到北京市司法局服务大厅办理。
相关资料: 北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程序/档案迁出程序/档案迁入程序/职业变更备案
更多资料: 2013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问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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