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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3年4月15日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于2012年12月提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考生,请于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携带身份证件到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25号窗口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本人亲自前来领取)。办理时间为上午9:10~11:30,下午1:00~4:30。

在申请资格时同时提交了授权委托书的,可由其代理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

香港、台湾地区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事宜,于2013年7月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雁农

联系电话:3759062 7703733(市政务服务中心领证期间电话)

厦门市司法局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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