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现将本市领取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证时间
2013年4月23至4月25日
二、 领证地点
兰州市司法局(南滨河东路861号)一楼,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101、103房间
三、 具体要求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由申领人本人前来领取;
2、申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领人,可以书面委托其
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必须提交与本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本着对申领人负责,凡不能提交与本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证书将由我办代为保管,待申领人回国后再领取;
4、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从兰州市司法局网站下载)
5、对于申领人需要办理律师实习证的,可与兰州市律师协会联系,咨询电话:8467379
6、电 话:8433196
二0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