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近期统一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证时间:2011年11月7日-8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00
二、颁证地点: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1号——广州市司法局旁)
三、颁证方式:采取现场自动派号顺序颁发的方式(请自行在大厅取号机取号)
四、具体要求:
1、为提高证书颁发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先行登录以下网址:http://link.233.com/21138/getzgzh.asp ,查询个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并牢记证书编号后四位数字,于领证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2、领证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领取的,事后可另约时间。
4、通过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应立即登录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网(link.233.com/21138),点击首页“证书备案与信息维护”功能,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并进行首次的资格证书网上备案。
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