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一)360分以上合格人员(包括港澳台考生)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A证)
1、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湛江考区达到360分以上合格分数线人员请于2011年12月8日—12月15日,登陆湛江国家司法考试网http://link.233.com/23910,点击“资格申请”功能键,按要求填写《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2、现场提交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材料(1)时间:2011年12月19日—23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2)地点:湛江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三楼)。
(3)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湛江市司考办根据申请人网上申请填报内容现场打印,并交申请人签名确认)。
②《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1份(由湛江市司考办现场统一打印并盖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正反面复印)。
④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及复印件3份。
已持有B证或C证资格且考试成绩达到360分以上的A证申请人,还须交回原资格证书正、副本。
⑤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彩色证件照片4张(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大小为46mm×32mm,照片需按照规格自行裁剪好,现场递交申请时,需将其中3张贴在申请表上,另外1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考区,装入湛江市司考办提供的相片袋,用于制作证书)。
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3份)(具体查询网址: http://link.233.com/12515/xlcx/lscx.jsp),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⑦为确定申请人学历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司法行政机关将在申请现场对申请人的学历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对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对应学历查询结果的,资格申请人须在2012年1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学历认证需时较长,请申请人尽快上网自行查询本人学历,以免延误资格申请。
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要求统一按A4纸规格复印并提交,所有原件经审验后当场退回本人。
(二)户籍在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区,达到相应地区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C证)户籍属于放宽报考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且在报名确认现场提交了户口簿的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三)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湛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不再受理。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它湛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地址:湛江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三楼(湛江市司法局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联系电话:3770015、3770017.
湛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