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第一批考生(非在读学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时间
2013年4月9日(周二)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2013年4月10日(周三)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发证地点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1号--广州市司法局旁)。
三、具体要求
(一)网上预约:
请证书申领人即日起至2013年4月9日登陆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点击首页“证书领取网上预约”功能模块,通过姓名及证件号码预约现场领证时间,并打印《证书领取预约单》。
(二)申领人需携带: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证书领取预约单》(彩色黑白均可)
3、《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回执》
(三)注意事项:
1、请领证人员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地点前来领证。
2、请自觉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排队顺序领证。
3、为提高发证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牢记本人证书编号后三位数字(《证书领取预约单》上标有证书编号信息),于领证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4、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
注意: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领取的,请在4月11日至15日工作时间直接前往广州司考办(广州市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一楼,电话:83324608)办理领证手续。
5、通过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登录广州国家司法考试网(www.gzsk.gov.cn),点击首页“信息维护”功能,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并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
四、港澳台居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统一颁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广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