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武汉市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法律职业资格已由司法部审核授予,现经省司法厅通知,定于11月9日-10日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领取证书事宜在规定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11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武汉市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汉口发展大道413号竹叶山三村)。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因需要填写编号,毕业证复印件也可)。
3、须带黑笔填写《信息采集表》2份(正楷字体)。
4、上交《采集表》,签字领取资格证书正、副本各1份。
5、不得代领。若有特殊情况代领须出具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
咨询电话:82658177,82658163,82658162(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