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定于4月15日至18日发放。请各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原报名点办理领证手续。
发证时间:4月15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汉口发展大道413号武汉市司法局大楼一楼法律服务中心(公交车路线有545,608,211,621,805 ,724,716,552在竹叶山三村站下)。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证书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须出具公证部门办理的委托公证书。)
2、领取《信息采集表》2份,用黑笔正楷书写,号码不得涂改,所有项目须填满。表格中所涉及的情况若本人没有经历的,可填写“无”。
3、上交表格后,签字领取证书正本和副本以及封皮2个。
4、领取证书后请认真阅读副本底页有关说明。
咨询电话:82658177,82658163
武汉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