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成,自2013年4月15日至20日期间领取。请有关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于上述时间内到州司法局司法考试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须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出生日期 准考证号码
职业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特长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外语水平
所在考区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邮编
参加司法考试
时间及次数 是否异地
报名 是否放宽
地区
本(专)科
毕业院校 专业 最高
学历
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及编号
受过何种处分或奖励
接受法律类培训情况
(时间、内容)
有无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法律类文章
个 人 承 诺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