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现将2012年在南京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方式、时间、地点(一)窗口集中发放1、发放时间:2013年4月7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发放地点: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10号门2楼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服务大厅(原报名确认点)
(二)集中送证进高校为节约社会成本,方便考生,4月中旬将在考生较为集中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三所高校开展“送证进高校”发证活动,领证人员可选择就近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4月11日(周四)上午9:30至10:30,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1205室。
4月11日(周四)下午2:30至3:30,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文科楼B楼4楼模拟法庭。
4月12日(周五)上午9:30至10:30,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行敏楼法学院410室。
二、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另,请提前查询本文所附《“证书顺序号”查询表》中领证人姓名前的“证书顺序号”,以便于现场领证与签名。
三、注意事项“证书”须由本人现场领取,不得代领。如不能在集中发证期间领取证书,此后可预约领证(提前一天电话预约,防止我们因其他工作外出影响领证)。
联系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