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有关通知要求,从2013年4月1日起我市开始发放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报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发放时间及期限:从2013年4月1日起到2013年4月30日止,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内领取(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宿迁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市洪泽湖路139号市司法局办公大楼2楼1209房间)领取,原则上不得由别人代领;
3、因出国、住院或外地上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请及时与市司考办联系,商定具体领取日期;
4、宿迁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27-84362523,0527-84362533。
宿迁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