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有关通知要求,从2013年4月1日起我市开始发放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申报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发放时间及期限:从2013年4月1日起到2013年4月30日止,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内领取(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泰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208室,泰州市人民公园北门东侧)领取,原则上不得由别人代领;
3、因出国、住院或外地上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的,请及时与市司考办联系,商定具体领取日期;
4、今年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不需要交纳证书工本费。
5、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197899,13961001359,联系人:袁建华。
泰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