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司法厅《关于领取、颁发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要求,现就领取201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领取时间
2013年4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 9:00—11:00时;下午 13:00—15:00时。
二、领取地点
长春市司法局一楼101室。联系电话:85805990。
三、具体要求
1、须本人持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领取。
2、领取人须在“长春市司法局网站” ( http://link.233.com/23249/)“首页”-“网上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3份),用黑色笔填写并签字,现场提交。
3、申领证书人员在国外不能亲自领取的,由本人开具在国外工作后或学习所在单位的证明(有公章、有中文),并向直系亲属出具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凭证明、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请于规定时间之后的每周一上午9:00-11:00时领取。
长春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