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及浙江省司法厅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到杭州市司法局,不得由他人代领。
二、领取时间:2013年4月7日-4月9日,上午9:30—11:30 , 下午14:00—16:30。
三、领取地点:杭州市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下城区延安路484号2号楼101室)。
四、联系电话:0571-85811357、85174276。
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监狱劳教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根据司法部及浙江省司法厅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到杭州市司法局,不得由他人代领。
二、领取时间:2013年4月7日-4月9日,上午9:30—11:30 , 下午14:00—16:30。
三、领取地点:杭州市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下城区延安路484号2号楼101室)。
四、联系电话:0571-85811357、85174276。
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监狱劳教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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