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获取: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报名费的,由现场确认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准予核发准考证主证。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
副证打印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9月23日。报名人员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确实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在现场确认时将本人通信地址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点提供的两个信封上,由司法行政机关邮寄。司法行政机关应明确告知报名人员,如因本人填写错误,导致邮寄无法送达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2)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现场确认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详情查看 广西司法厅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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