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现场确认时将本人通信地址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点提供的两个信封上,由司法行政机关邮寄。司法行政机关应明确告知报名人员,如因本人填写错误,导致邮寄无法送达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2)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现场确认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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