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经各市司法局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务费的,准予核发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详情查看山西省司法厅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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