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获取方式:经报名地市司法局审核,确认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的,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副证格式:用半张A4纸打印,裁掉多余部分)。
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准考证副证。>>详情查看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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