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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民法每年必考的善意取得制度,命题点都在这里了

作者:233网校 2020-08-11 17:41:27
导读:善意取得每年必考,分值在5分左右,客观题、主观题均可能考查。

一、善意取得概述

(一)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的占有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让与第三人时,善意受让人自取得动产的占有或不动产登记之时起,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适用对象

1.善意取得不仅适用于所有权,而且也适用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

2.善意取得不仅适用于动产所有权,而且也适用于不动产所有权。

3.盗赃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

(三)特点

善意取得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为原始取得,而非继受取得。

(四)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

1.无权处分存在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中,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意思表示,成立买卖契约,其后即使经原权利人之追认也难以使原权利人成为买卖合同当事人,相对人仍不得直接向原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这里的无权,是指无处分权。无权处分,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2.无权代理不存在善意取得:无权代理中,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作出意思表示,故本人追认时,代理行为的效果由本人承担,因本人“原本就是”合同当事人。这里的无权,是指无代理权。无权代理,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本人追认的,代理行为有效;拒绝追认的,代理行为无效,但是构成表见代理的除外。

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一)对行为人要求:无权处分

1.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对该不动产实施无权处分。

2.动产的占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对该动产实施无权处分。

(二)对受让人的要求:善意(不知情+无重大过失)

受让人取得财产时为善意。

(三)对受让人的要求:有偿(价格合理)

受让人支付的价款必须合理。

(四)对受让人的要求:公示(动产已交付/不动产已登记)

1.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在动产交付中,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一般认为符合此处的完成法定公示的要求。但以占有改定之方式完成交付,不构成善意取得。

三、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一)物权法效果

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权或他物权,而真正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消灭或者所有权上产生他物权负担。

(二)债权法效果

所有人可对无权处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典型真题】

1、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单选题)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A选项错误。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买方尚未付清全部价款,属于无权处分,第三人不知情,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B选项错误。电脑承租人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属于无权处分,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C选项错误。动产质权人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属于无权处分,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选项正确。善意取得要求受让人支付合理对价,赠与是无偿取得财产的,受让人没有支付合理对价,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因此,赠与不发生善意取得。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下列可以发生善意取得的情形是?(多选题)

A.卢某将杨某的手机借给吴某使用,同时将该手机出售给不知情的王某并告知其直接向吴某要手机

B.某甲将警官乙所持有的公务用枪以自己名义出售给某丙

C.杨某从王某处租借一个花瓶,后杨某将该花瓶转租给不知情的张某,数日后,杨某与张某约定由张某支付该花瓶的市价直接取得该花瓶

D.李某将自己从杨某处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张某,后李某与张某约定,张某支付房款后就可以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

A、C选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311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本题中,结合民法理论可知,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条件:1.需为占有委托物, 2.动产的占有人(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权处分。3.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5 完成交付。(善意取得可以通过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通过占有改定方式完成的交付不能善意取得。)而善意取得可以通过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本题中,A选项属于指示交付,C选项属于简易交付,故AC项都可构成善意取得。

B选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结合民法理论可知,构成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且转让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某甲出售公务用枪,属于禁止流通物,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构成善意取得。

D选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311条的规定,不动产的善意取得须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方可实现,选项中无法得知李某为张某办理了过户登记,且房屋也并非登记在李某名下,难以认定张某为善意第三人,故张某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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