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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大纲对比
(法考备考交流群:860440252)
一、国际公法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国际法的大纲总体变化较小。更改了2个要点,2个考点。
删除内容:
无
更改内容:
1.第一章 导论
基本要求
理解: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及相互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国际法方向的引领
2.第二章 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
第二节 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形式
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归责原则、国家不法行为的要件)
3.第七章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第二节 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法院方式(国际法院 国际海洋法法庭)
4.第八章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基本要求
理解:战争与武装冲突法的独到作用与内容体系,战争法律状态的开始、结束与后果,战时中立,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对战争犯罪惩处的司法实践演变、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和基本状况。
二、国际私法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国际私法的大纲总体变化较小。新增了1部法律法规,修订了1部法律法规,更改了2处考点,新增了1处考点。
新增的法律法规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
修订的法律法规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删除内容:
无
更改内容:
1.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内法渊源(国内立法 国内判例 司法解释)
2.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第二节 区际司法协助
中国内地(大陆)与港澳台之间的送达(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的送达) 中国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 中国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中国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增加内容: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第一节 区际司法协助
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
三、国际经济法
与2019年相比,2020年国际经济法的大纲总体变化较小。新增了3个法律法规,删除了1个法律法规,更改了5处考点,删除了1处考点,新增了2处考点。
新增的法律法规如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删除的法律法规如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删除内容: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更改内容:
1.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选用》
2.第五章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反补贴措施(补贴及专项性补贴 损害 因果关系 反补贴调查及反补贴措施)
3.第五章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第二节 贸易救济措施
WTO的“两反一保”制度
4.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中国“入世”承担的特殊义务
5.第七章 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第二节 国际投资法
《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
增加内容:
1.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的主要修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的主要内容(FOB、CIF、CFR)
2.第七章 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第二节 国际投资法
中国有关外商投资的立法
李毅老师简介:资深司法考试辅导专家,从事司法考试培训近二十年,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深谙命题规律。教学紧紧围绕司法考试大纲要求,知识讲解到位,考题分析透彻,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形成了条理清晰、治学严谨、通俗易懂的授课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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