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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详细的商经法思维导图合集:第七章有限合伙企业

作者:233网校 2020-07-30 11:49:03
导读:本章商经法思维导图归纳了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行章节的框架体系,并呈现了核心考点。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学习商经法,既能帮助大家梳理知识脉络,又能有效提升复习效率,更加轻松备考,赶紧收藏起来吧~

有限合伙企业.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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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链接】

甲乙丙丁4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竞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20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单选题)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67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由此可知,丙、丁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合伙企业法》第76条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丁的行为符合《合伙企业法》第76条之规定,故徐某可以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丙因为没有第76条规定的情形,所以其作为有限合伙人,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故AB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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