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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考刑法背诵考点:第22期——罪数形态

作者:233网校 2020-05-11 17:25:21
导读:罪数理论是刑法非常复杂的理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大量特殊规定,在法考中也是命题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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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数的分类

我国传统的罪数理论将罪数分为下列三类:

1.实质的一罪,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

2.法定的一罪,包括结合犯与集合犯。

3.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

二、罪数的判断标准

1.基本步骤

①构成要件标准。

看行为符合几个构成要件,符合一个就是一罪,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就是数罪。

②综合考虑行为和法益。

一个行为侵犯一个法益,只能定一罪;当一个行为侵犯数个法益,原则上也应该评价为一罪。

数个行为侵犯一个法益,一般也只定一罪;只有当数个行为侵犯数个法益时,才能数罪并罚。

③法律是否有特别规定。

例如,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人的,属于数个行为侵犯数个法益的情况,按道理应该数罪并罚;但法律将其规定为一罪,应从其规定按一罪处理。

2.例外规定

①高度伴随行为。

对于经验法则上高度伴随的行为,根据社会观念,一般不以数罪论处。

例如,行为人盗窃之后再进行销赃的行为只定盗窃罪。因为销赃的行为具有高度伴随性,不进行数罪并罚。

②可被切割的行为。

一个行为不能数罪并罚,但若该行为可以被完整地切割为数个构成要件,并且侵犯了数个法益,一般应数罪并罚。

例如,行为人在骗税过程中又有逃税行为的,应数罪并罚。

3.法条关系

法条关系一般分为包容关系、交叉关系、中利关系和排斥关系。通说认为:

①包容关系和交叉关系可能成立法条竞合。

②中立关系不可能成立法条竞合,但可能成立想象竞合。

③排斥关系不可能出现竞合。

三、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重要)

1.概念

①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的罪数形态。

例如,行为人开枪击中他人,致使他人死亡,子弹穿过他人身体又把另一人打成重伤,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

对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论处。

②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条,而法条之间存在着包容或者交叉关系的情形。

例如,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罪属于交叉关系的法条竞合。

对于法条竞合,原则上应该采取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处理原则。

2.区别

①形式上,想象竞合是罪名在事实上的交叉,因此导致一行为触犯数罪名,但法条竞合必须是犯罪在法律上的交叉或包容。

②实质上,法条竞合的特别法可以涵盖普通法的法益,从而实现法益的全面保护,但想象竞合的重法并不能涵盖轻法的法益。

四、结果加重犯

1.定义

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一个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却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例如,故意伤害罪的基本犯罪构成是发生轻伤结果,如果发生了重伤结果,则需适用加重刑罚。

2.特征

①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

②基本犯罪行为外发生了特定的加重结果。

③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最少具有过失。

⑤加重结果必须具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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