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备考交流群(点击进群)
【因果关系】介入因素是否异常
如果实施第一个行为,通常会衍生出第二个行为(介入因素),那么第二个行为就是正常因素,不中断第一个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属于异常因素。
【事实认识错误】打击错误
甲向乙开枪,却击中附近附近路过的丙。
1.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是杀人未遂,对丙是过失致死,最终定杀人未遂。
2.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是杀人未遂,对丙是杀人既遂,最终定杀人既遂。
【事实认识错误】事前的故意
如果整体考查行为,则认定一个故意犯罪既遂;如果具体分开评价前行为与后行为,则通常认定前行为未遂+后行为过失,数罪并罚。
【正当防卫】防卫认识
关于偶然防卫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如果采防卫认识必要说,则不构成;如果采防卫认识不要说,则构成。
【共同犯罪】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共犯
甲乙相约共同向草丛开枪打兔,打死小孩,无法查明致命一枪谁打的。
1.部分共同说: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无罪。
2.行为共同说:共同过失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主观上只要求二人有意思联络。二人构成过失致死罪的共同犯罪。
【侵占罪】死者的占有
人死后,对财物是否还存在占有权?
1.刚死不久:
①死者身上(边)的财物是有人占有的,行为人取走该财物的,成立盗窃罪。
②死者身上(边)的财物是无人占有的,行为人取走该财物的,成立侵占罪。
2.死了很久:
死者身上(边)的财物是无人占有的。
【以公开的平和方式取走财物】认定盗窃罪还是抢夺罪
1.观点一:盗窃属于秘密窃取。
2.观点二:盗窃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只要是采取平和方式取走他人财物的,均成立盗窃。
【诈骗罪】处分意识
1.概括的处分意识说: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大致认识到自己交付的财物的种类,就足以认定其具有处分意识。
2.具体的处分意识说:只有行为人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交付的财物的全部内容,才能认定其具有处分意识。
点击领取 >>领取法考新人礼包(海量必备学习资料+讲师课程免费试听+1200元购课优惠券)>>
233法考高端班强势来袭!更科学的课程体系+更专业的师资团队+更全面的服务保障=法考一站式通关方案~戳此踏上法考之旅,我们为梦想走过的每一步,都算数>>>
无论世界怎样喧嚣,只希望你可以不被打扰。我们为你准备了免费题库,静下来,再坚持一会儿,成功的花儿很快就要绽放了>>>
延伸阅读:
答疑解惑:加233法考学霸君微信个人号【ks233wx19】,进微信备考交流群,一对一答疑解惑、分享免费学习资料、报考资讯、通关经验、每日考点打卡等,与广大法考生共同学习进步!
提醒订阅:为帮助法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法考最新内容,点击【下载233网校APP】,及时给法考生们推送提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