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生命权。
一、与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区别
区别在于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
如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则应以放火、爆炸等罪论处。
如果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则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如果行为人故意杀人后,为掩盖犯罪痕迹又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则应数罪并罚。
二、转化犯的拟制规定
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诉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三、安乐死问题
安乐死分为积极的安乐死和消极的安乐死。
积极的安乐死,是指有意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结束其生命,这种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而任其自然死亡,这种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四、教唆、帮助他人自杀
若教唆或者帮助正常成年人自杀,一般不构成犯罪。
若教唆或者帮助无理解能力之人自杀,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五、胁迫、欺骗他人自杀
如果该“自杀”属于经验法则上的高概率事件,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例如,甲欺骗就医的乙说其已癌症晚期,只有不到3个月的寿命,并且会非常痛苦地死去,而实际上乙非常健康。然而,乙不忍连累家人而选择自杀,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六、处罚
故意杀人的,应当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主要有这些情形:①当场基于义愤的杀人、②因长期受被害人迫害的杀人、基于被害人请求的杀人(如安乐死)等。
【真题演练】
1、甲以伤害故意砍乙两刀,随即心生杀意又砍两刀,但四刀中只有一刀砍中乙并致其死亡,且无法查明由前后四刀中的哪一刀造成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题)
A.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都应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
B.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只能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
C.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应推定是后两刀中的一刀造成致命伤,故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既遂
D.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虽可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但杀人与伤害不是对立关系,故可按故意伤害(致死)罪处理本案
参考解析:
本题较难。甲基于伤害故意砍乙两刀,基于杀人故意又砍乙两刀,但实际上仅砍中一刀并致乙死亡,如果这一刀是基于伤害故意砍中的,则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此时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既遂,后两刀基于杀人故意没有砍中,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这一刀是基于杀人故意砍中的,则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此时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前两刀基于伤害故意没有砍中,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但在本案中证据无法查明这一刀属于哪种情况,因此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即认定故意伤害(致死)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此外,甲连续砍四刀的行为是一个整体,其间仅仅是主观状态发生了变化,应评价为一个行为,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即故意伤害(致死)罪论处。
2、下列哪一行为不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单选题)
A.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B.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
C.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肾脏1只,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
D.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参考解析:
选项A:《刑法》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A项属于“致人伤残”,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选项B:《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手段致人伤残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B项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这两项都是法律的特别规定。由于其不要求必须具备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所以学者认为这是法律的拟制规定。我们也把这两种情形称为转化犯。
选项C:本项考查《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可知C项构成故意伤害罪。 注意:如果选项中的被害人年满18周岁,则取得承诺资格,此时根据《刑法》第234条之一第1款的规定,组织出卖者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选项D:从被害人承诺资格角度予以考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截断其1截小指头。这属于轻伤,因此属于被害人有权承诺的范围,所以不构成犯罪。 故,只有选项D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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