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法考 > 学习笔记 > 刑法

刑法思维导图:刑法概述

作者:233网校-山渐青 2022-03-30 10:00:17
导读: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本章重点:刑法的机能、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概述思维导图

刑法概述.png

233网校特推出学霸总结干货笔记系列”

✔精炼考点,打薄教材,得分核心点一个不落

✔完整知识体系,搭配考题,记忆考点更高效

法考干货笔记二维码图.png

【真题历练】

1、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233网校答案:A,B,D                            
233网校解析:考点: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 A项,实行行为在国内,教唆行为在国外,也适用属地管辖。B项,长途汽车不属于我国领域,发生地在外国,行为人和被害人都是外国人,所以不属于我国管辖。C项,普遍管辖,适用的法律是我国刑法。D项,保护管辖要求双重犯罪原则(犯罪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如果在犯罪地不被认为是犯罪,就不适用中国刑法。
                           

2、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对“凶器”有以下几种理解:
①凶器应该是能够杀伤人的器物,枪能杀伤人,所以携带枪支抢夺是抢劫。
②凶器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凶器,如刀子、匕首、枪支,还包括用法上的凶器,如石头、砖头,为了抢夺不成时使用而随身携带砖头就属于携带凶器。
③如甲某精于使用弹弓,他随身携带威力很大的弹弓抢夺,并且有在抢夺不成时使用弹弓的想法,那么携带弹弓抢夺也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关于上述三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①为文理解释,②③为论理解释

B、①②为文理解释,③为论理解释

C、①③为文理解释,②为论理解释

D、①②③均为论理解释

233网校答案:B,C,D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刑法解释的分类。①中对枪支作为凶器的判断,根据刑法所用文字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的方式即可使其涵义明确,是文理解释。②③则要用论理解释中的扩张解释,扩大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按照立法精神,根据法理作出解释,是论理解释。因此,BCD项均为错误选项。
                           

3、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按照当然解释,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据此,行为人以所享有合法债权为抢劫对象的,不能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B、按照体系解释规则,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可以解释为“购买和销售”

C、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解释为《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6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属于扩大解释

D、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业已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解救时被买妇女自愿继续留在当地共同生活的,可以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符合目的解释的要求,可以对行为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33网校答案:A,C,D                            
233网校解析:因为抢劫非法财产(如赌资、赌债)的行为都不按抢劫罪定罪处罚,则为实现债权而抢劫合法财产这一危害更轻的行为就更不能按抢劫罪定罪处罚,这是理所当然的,举重以明轻。因此A项正确。《刑法》第171条同时规定出售假币罪、购买假币罪,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就只能解释为“销售”,而不能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对购买假币的“对向性”行为,应当以购买假币罪定罪处罚。因此B项错误。“婴幼儿”一般是指不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不满1周岁的为婴儿,1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的为幼儿。由于婴幼儿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无论将其抱走、带走,还是哄骗走,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都属于“偷盗”行为。因此C项正确。 D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业已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解救时被买妇女自愿继续留在当地共同生活的,可以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D正确。
                           

4、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刑法》第449条规定了战时缓刑,法律规定的适用对象只有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但是根据扩张解释,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也包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军人

B、《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因 此,被处以强制戒毒的违法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 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不能类推为自首

C、如果认为脱逃罪所侵犯的法益是正常的司法秩序,那么根据目的解释,无罪的人从羁押场所脱逃就不成立脱逃罪

D、《刑法》第315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的罪犯可以扩张解释为包括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233网校答案:A,B,D                            
233网校解析:《刑法》第449条规定了战时缓刑,法律规定的适用对象只有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也包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军人,这是举重以明轻的当然解释,属于对行为人有利的类推,而非扩张解释,A错误。 根据举重以明轻的当然解释,被处以强制戒毒的违法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可以解释为自首。举重以明轻的出罪型解释,一般都是对行为人有利的类推,这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另外,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 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也成立自首,B错误。 对无罪的人进行错误的关押是不正常的,因此如果认为脱逃罪所侵犯的法益是正常的司法秩序,那么根据目的解释,无罪的人从羁押场所脱逃就不成立脱逃罪,C正确。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仅指已经判决的罪犯,D错误。
                           

5、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孟某在犯甲罪时,根据《刑法》相关条文规定,甲罪属于自诉罪。案发后,根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甲罪变为公诉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孟某不能适用修改后的《刑法》

B、若《刑法》某条文规定:“除本人住宅以外,在有3人以上的场所吸烟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文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根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数额的认定标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法定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该条文有违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D、甲为给母亲筹钱治病,盗得李某10000元(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乙好吃懒做,因手头紧,盗得孟某10000元。考虑到甲、乙二人的主观恶性不同,根据刑罚个别化原则,对甲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乙判处有期徒刑5年

233网校答案:A,B                            
233网校解析:A正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事后法将自诉罪变更为公诉罪,不利于被告人,因此,对于孟某不能适用修改后的《刑法》。 此外,下列做法也违反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原则:(1)对行为时并未禁止的行为科处刑罚;(2)对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罚禁止(未规定法定刑)的行为科处刑罚;(3)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或者降低犯罪成立条件而增加犯罪可能性;(4)事后提高法定刑或者加重刑罚内容;(5)事后增加或者加重保安处分或非刑罚处罚;(6)事后延长追诉时效;(7)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事后允许以较少或较简单的证据为定案根据。 B正确。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处罚具有适正性,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也即刑法法规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B选项中的条文虽然构成要件规定明确,但是条文内容不具有适正性,在有3人以上的场所吸烟的,即构成犯罪,并科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将严重侵犯国民的自由,造成对国民生活的严重干预。因此,B选项中的条文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C错误。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包括三项内容:(1)定罪平等;(2)量刑平等;(3)行刑平等。有同学可能认为C选项的内容有违定罪平等,但定罪平等并不意味着不考虑地域性差异。一般来说,在确定某些犯罪的入罪标准时,考虑各地的实际差异,并不违反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因此,C选项错误。 D错误。刑罚个别化原则是调整刑罚与犯罪人关系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刑罚应当根据犯罪人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的加以规定、裁量与适用,从而构成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制约与校正。本案中,甲盗窃的动机在于替母亲治病,而乙盗窃的原因在于自己好吃懒做,手头没有钱,二者的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不同,相对于乙,应对甲从宽处罚,但,对甲的从宽幅度,应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甲、乙的盗窃数额皆为10000元,属于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对甲、乙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法定刑幅度内量刑。因此,对甲判处有期徒刑2年,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D选项错误。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调整刑罚与犯罪即罪刑关系的基础性原则,为刑罚个别化原则的运用划定范围与疆界。概言之,刑罚个别化原则必须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基础,不能突破罪刑相适应原则。 综上,AB当选。
                           

2022年法考钻石无忧班学习无忧、考试无忧、保障无忧

分基础→强化→冲刺3大阶段由浅入深,精简应试,稳步锁分,直达取证

法考无忧班培训课程.png

2022年法考钻石无忧班授课体系                

               

讲师导学班

约1h/科

考试趋势,考情分析

教材精讲班

约30h/科

基础夯实,系统框架梳理

               

客观题真题全解班

约14h/科

客观题真题解读

主观题真题全解班

约3h/科

主观题真题解读

               

客观题串讲班

约5h/科

客观题核心考点串讲

主观题串讲班

约6h/科

主观题核心考点串讲

冲刺提高班

约5h/科

主观题模拟题分析讲解

应试技巧版

约3h/科

主观题答题技巧点拨

送:23本纸质版资料+题库VIP会员(价值99元/科)+8科历年真题汇编

服务:讲师课后答疑+班主任全程督学+助教专业答疑+定制专属学习计划

保障:2年有效期+一次免费重学,课程不满意,七天之内可退还,购课有保障,备考更放心。

零基础小白一次通关过法考,就选钻石无忧班!更多详情,点击进入>>

考试关注>>【2022年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证书领取

资料领取>>【纸质教辅包邮免费送】【安装APP 资料包一键下载

疯狂刷题>>【答题闯关赢题库会员】【考试题库免费在线刷题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bq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