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链接】
郭某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逮捕,随后委托律师姜某担任辩护人。关于姜某履行辩护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题)
A.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B.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C.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D.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
参考解析:
A选项错误。辩护律师只可以带1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而A中说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B选项错误。一般来说,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是,如果看守所认为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形,看守所则可以截留、复制、删改信件,可以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可见,B项说“不得截留、复制”过于绝对。
C选项错误。辩护律师申请检察院、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检察院、法院是否同意应当“书对书,口对口”,即辩护律师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律师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而C项说“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过于片面,应视姜某申请的方式以决定回复的方式。
D选项正确。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告人的权益与辩护人的辩护权,允许无罪辩护与有罪辩护同时存在,即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刑辩护意见。因此,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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