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
提单是指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1)法律特征
①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运输合同的证明而非运输合同本身);
②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接收货物的收据(货物收据);
③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物权凭证)。
注意: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只是初步证据,若货物与提单上的记载不符,承运人可以向托运人提出异议。但在托运人将提单背书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下,对于提单受让人来说,提单就成了终结性的证据。
(2)内容
提单分正反两面,提单正面是提单记载的事项,提单的背面为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实质性条款。
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一般包括下列各项:①承远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②托运人的名称;③收货人的名称;④通知方;⑤船舶名称;⑥装货港和卸货港;⑦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⑧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⑨运费的支付;⑩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提单背面条款主要内容:①管辖权和法律适用条款;②承运人责任条款;③承运人的免责条款;④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⑤赔偿责任限额条款;⑥特殊货物条款;⑦留置权条款;⑧共同海损和新杰森条款;⑨双方有责碰撞条款。提单中还有关于战争、检疫、冰冻、罢工、拥挤、转运等内容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