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抛物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可以令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来,就能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来,便足以使人当场死亡。
更何况,很多时候从天上掉下来的,不仅仅只是一个鸡蛋。
烟头、菜刀、啤酒瓶、花盆、砖石……随手丢下的,可能是夺命的“刀”!
对于这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群众纷纷表示深恶痛绝。
多数人认为高空抛物往往难以追究责任。“只知道大概从哪里抛掷的,但具体到哪一层哪一户就很难去界定。”某物业管理人员说。
那么,高空抛物会被追究什么责任呢?怎样才能整治这种不文明顽疾,确保城市居民的安全呢?
本篇,我们就来聊聊民法的知识点——物件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 02 /物件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关于物件致人损害的责任,我国法律从以下条文中作出了界定:
《侵权责任法》第85条 | 自然脱落或者坠落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87条 | 难以确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的具体侵权人的,该建筑物内的居民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不需承担责任外,其余居民应承担连带责任。 |
《民法通则》 |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高空物件损害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建筑物、构筑物自然脱落、坠落所产生的责任,一种是人为从建筑物中掷抛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所产生的责任。这两种情况均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
侵权责任法中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这意味着,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均应承担补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高空坠物致他人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负上刑事责任。因高空抛物而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物损失等严重后果的,结合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侵权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面临刑事处罚。
近来,高空抛物伤人事件愈演愈烈,屡禁不止。有专家建议,无论情节严重与否,都应该将“高空抛物”行为列入刑事司法规制范畴,通过立法和司法手段威慑此类行为,警示高楼住户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请不要高空抛物,也请教育孩子不要高空抛物!
【牛刀小试】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关于郑某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
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
参考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题中,广告牌的安装存在质量问题,而大华商场是广告牌的所有者,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又根据《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大华商场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本题C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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